关于开展2017年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通知(教便【2017】19号) |
日期:2017-5-26 15:16:49 文章来源:教学质量监控科 |
各教学单位:
根据《河北经贸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(2017年修订)》(校教字[2017]23号),学校组织开展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,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1.考核要求:对本单位任课教师2016年度的教学工作进行考核,考核优秀等次不超过参评教师总人数(不含外聘教师)的15%,推荐教学优秀奖人选不超过参评教师总人数(不含外聘教师)的5%。
2.材料报送:6月5日下午5点前将考核结果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科。《教学质量考核情况统计表》《教学质量考核结果汇总表》各1份,并发送电子版至hbjmjxzljkk@126.com。
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科电话:87655875
教务处 2017年5月26日 |
地址:河北经贸大学北三教C313 | 电话:87655970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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