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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7年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通知(教便【2017】19号)

关于开展2017年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通知(教便【2017】19号)
日期:2017-5-26 15:16:49 文章来源:教学质量监控科
 

各教学单位:

 

根据《河北经贸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(2017年修订)》(校教字[2017]23号),学校组织开展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,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1.考核要求:对本单位任课教师2016年度的教学工作进行考核,考核优秀等次不超过参评教师总人数(不含外聘教师)的15%,推荐教学优秀奖人选不超过参评教师总人数(不含外聘教师)的5%

2.材料报送:65日下午5点前将考核结果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科。《教学质量考核情况统计表》《教学质量考核结果汇总表》各1份,并发送电子版至hbjmjxzljkk@126.com

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科电话:87655875

附件:河北经贸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

教学质量考核情况统计表

     教学质量考核结果汇总表

教务处   

2017526



地址:河北经贸大学北三教C313 电话:8765597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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